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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2007年06月12日

627日,我局召开动员大会,对全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办法》。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松武做动员讲话,省局机关全体人员、省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省辖市局局长、纪检组长等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松武局长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所属单位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实施意见,扎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一要制定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二要广泛宣传动员。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并对本系统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要全面调查摸底。对易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部门、环节、岗位、人员以及手段、方法、特点、表现形式等进行重点调查,确定自查自纠重点。四要深入查找问题。围绕国家局确定的6个治理重点,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查找突出问题。五要区别情况处理。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坚持工作原则,区别具体情况,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六要切实抓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七要认真做好总结。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省辖市局要对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

李松武局长指出,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并注意发现串案、窝案和“案中案”。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抓住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关键环节中的问题,依纪严肃查处系统内涉及商业贿赂案件的党员干部,涉及违法犯罪的,搞好案件及线索移送和案件查证工作。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李松武局长最后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

 

 

 

 

 

 

报: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局治理药品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省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

发:各省辖市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领导小组,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共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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