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治贿领导小组《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豫治贿发〔2007〕3号)和国家局治贿办《关于印发〈关于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治贿办发〔2007〕2号)精神,现将重新修订的《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检查评估实施细则》)予以印发,并就检查评估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内容 紧紧围绕组织动员、查找问题、分类处理、问题整改这四个主要环节,重点检查评估宣传动员是否充分、调查摸底是否认真、问题查找是否准确、分类处理是否恰当、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以《检查评估实施细则》为准。 二、方法步骤 各省辖市局要组织本地企业对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自评,企业的自评情况向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各省辖市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也要对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各省辖市局要制定检查评估办法,对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于5月15前向省局治贿办上报检查评估专题报告(同时发电子文本至zhshchzh@163.com)。省局在认真审查各省辖市局的专题报告和省局直属各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各省辖市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评估工作。各省辖市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要把检查评估工作作为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促进工作的契机,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自查自评工作。 (二)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各省辖市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认真查漏补缺,做好相关资料、表册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台帐。 (三)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省辖市局对在检查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加以解决。 (四)认真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各省辖市局的检查评估报告要集中反映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存在问题及下部打算等,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并以正式文件上报。 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治理药品医疗器 械生产经营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 查评估实施细则》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