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备 注 |
一、组织领导 (10分) | (一)各省辖市局党组和省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高度重视,领导和工作机构健全,及时研究和安排自查自纠工作。 | 2 | 1、没有召开党组会和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自查自纠工作的,1项扣0.5分。2、没有专门领导和工作机构的,1项扣0.5分。3、没有专职人员、专门办公设施或设施经费不适应的,扣0.5分。4、主管领导听取自查自纠进展情况汇报至少3次,不足3次,扣0.5分。 | |
(二)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实施办法》;并对自查自纠工作至少集中督查2次以上。 | 3 | 1、制定《实施办法》不及时活结合实际不够的,扣1分。2、《实施办法》对自查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进度、方法步骤要求不明确的,1项扣0.25分。3、督查工作不认真或少1次的,扣1分。 | |
(三)制定宣传报道意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舆论宣传,开设宣传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 | 3 | 1、没有制定宣传报道意见的扣1分。2、没有开设专栏的扣0.5分。3、编发报送简报省辖市局8期、省局直属单位5篇以上,少一期扣0.2分;被上级采用的,1条加0.2分。4、没有公布举报电话的,扣1分;没有举报电话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的,扣0.5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不认真的,1次扣0.2分。 | |
(四)开展专项治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经营者思想认识得到明显提高。 | 3 | 1、没有开展专项治理教育的,不得分;开展不认真的,扣1分。2、专项知识随机测试及格率达不到80%以上的,扣1分。 |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备 注 |
二、查找问题 (30分) | (五)调查摸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基本情况,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列出表册)。找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环节、岗位和人员。找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用数字、典型说明)。 | 10 | 1、调查摸底不认真的,扣3分。2、对本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数量、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企业规模等等底数掌握不清的,1项扣1分。3、对涉及的重点环节、岗位和人员掌握不清的,1项扣0.5分。4、对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分析研究不认真的,1项扣0.5分。5、资料、表册、数据等不规范、清楚的,1项扣0.5分。 | |
(六)摸清各级药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文字材料、列出存在问题一览表)。 | 10 | 1、查找分析问题不认真的,扣2分。2、对各级药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中存在的问题没有摸清的,1项扣1.5分。2、撰写材料、制作表格不认真、说明不认真的,1项扣1分。 | |
(七)找准各级药监部门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漏洞,以及监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出文字材料、列出存在问题一览表)。 | 10 | 1、没有找准各级药监部门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漏洞,以及监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1项扣3分。2、撰写材料制作表格不认真、说明不认真的,1项扣2分。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备 注 |
三、分类处理 (30分) | (八)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恰当分类,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理措施和办法。 | 5 | 1、没有按要求进行恰当分类的,扣2分。2、提出处理措施和办法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的,1项扣1分。3、材料不详实的,扣1分。 | |
(九)对拒不自查自纠或弄虚作假行为认真恰当处理;对涉及人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依纪依法做出处理。(列出处理问题和人员一览表) | 10 | 1、对拒不自查自纠或弄虚作假行为处理不认真、恰当的,1起扣2分。2、对涉及人员没有依纪依法做出处理的,1人扣1分。3、列表内容不清的,扣2分。 | |
(十)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核实,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合作。 | 15 | 1、对案件线索没有认真登记、梳理的,扣2分。2、对省局治贿办转办案件查有结果的,每件加1分;对下级核实查案指导协调不力的,1件扣1分。3、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的,1件扣2分;4、不及时准确报送案件统计报表的1次扣1分。 |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备 注 |
四、认真整改 (20分) | (十一)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标准,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落实整改效果。 | 5 | 1、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标准、明确整改责任人不认真、不具体的,1项扣1分。2、能立即整改不进行切实整改并收到成效的,1个问题扣1分。3、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作出具体(措施、责任人、时间表)安排的,1个问题扣1分。4、对整改情况督查不认真的,扣2分。5、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不认真的扣1分。 | |
(十二)采用正确方法,教育、引导、督促涉嫌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人员向组织和领导说清问题,并上缴钱物(列出单位和人员一览表)。 | 10 | 1、没有采用正确方法使单位和人员说清问题、上缴钱物的,扣3分。2、自查整改没有收到具体成效的,扣5分。3、列表不清楚的,扣2分。 | |
(十三)针对问题找出症结,制定和完善监管措施(列出问题症结和健全制度一览表) | 5 | 1、没有针对问题找出症结或不准确的,1个问题扣0.5分。2、制定监督制约机制和制度不全面、可行的,1项扣0.5分。3、列表不认真、具体的,扣1分。 | |
五、检查评估 (10分) | (十四)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或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对自查自纠较差单位进行“补课”;搞好检查评估总结。 | 10 | 1.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或办法的扣5分;2.组织检查评估不认真的,1个单位扣1分;3.自查自纠较差单位没有“补课”的,1个单位扣1分。4、总结不全面、不认真的,扣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