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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贝枇杷糖浆说明书
2007年06月08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川贝枇杷糖浆
汉语拼音:Chuanbei Pipa Tangjiang
[
成份]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杏仁香精、乙醇。

[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装,100毫升/瓶,1/盒。

[有效期]18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491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05月23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郑州豫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南省新密市郑登路168

邮政编码:452392

电话号码:037163109670

传真号码:037163109672

网  址:www.magik.com.cn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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