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川贝枇杷糖浆 汉语拼音:Chuanbei Pipa Tangjiang [成份]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杏仁香精、乙醇。 [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装,100毫升/瓶,1瓶/盒。 [有效期]18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491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05月23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郑州豫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南省新密市郑登路168号 邮政编码:452392 电话号码:0371-63109670 传真号码:0371-63109672 网 址:www.magik.com.cn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