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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疤膏说明书
2007年06月08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除疤膏

汉语拼音:Chuba Gao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功能主治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每支装50

用法用量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 次。

不良反应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1. 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3. 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药用塑料软膏管, 50/支。
有 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试行)WS-5099(B-0099)-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109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7051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松路6

邮政编码:450001

电话号码:037167989888 

传真号码:037167989933 

    址:www.mili.com.cn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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