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银翘解毒合剂 汉语拼音:Yinqiao Jiedu Heji 【成 份】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性 状】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规格】每瓶装10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遮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药用玻璃瓶、口服液瓶易刺铝盖、药用氯化丁基胶塞装,每盒装1瓶。 【有效期】暂定18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YBZ0412200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3268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7年04月25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邮政编码:450001 电话号码:0371-67993688 传真号码:0371-67993677 网 址:www.taloph.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