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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群体聚餐管理。一是健全监管网络。聘请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18名,食品安全信息员580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二是实行备案审批。印发了《叶县农村群体聚餐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举办50人以上群体聚餐的,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信息员申报。信息员接到报告后填写《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批表》,上报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安排专人上门检查指导。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将农村群体聚餐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实行辖区负责制,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群体聚餐食品安全负全责,对群体聚餐引发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不同形式的管理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农村群体聚餐服务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食品加工操作,提高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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