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85号)已经公布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现就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品种名单》、《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中药品种名单》公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28492.html),省局也根据名单对我省生产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品种和企业进行了筛选,筛选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品种名单见附件。 二、各市局要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对照《2007年兴奋剂目录公告》和国家局公布的名单进行自查,并参考省局筛选的名单,凡是生产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或生产国家局公布的名单所列药品的,必须在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并按规定程序备案。对已印刷的标签或说明书,可采用加盖印章或者贴签的形式标注,但要保证文字清晰,粘贴牢固。对已经出厂的药品,要根据销售去向主动召回、标注。 三、各药品经营企业应对照国家局公布的名单开展核查工作,对名单所列药品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要通知生产企业召回。 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和核查工作应于4月3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局。自2008年5月1日起,各市局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药品,要责令召回、下架,停止销售,并予以曝光,违反相关法规规定的要立案查处。各地企业的自查核查情况、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对违反《反兴奋剂条例》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局。 加强对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的监督管理是保证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地对此工作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市局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一名副局长具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河南省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品种的生产企业名单 2. 河南省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中药品种的生产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