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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豫食药监注〔2008〕236号
2008-10-27 17:25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将“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列入省委、省政府2008年承诺的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为确保这一承诺落到实处,省局于200857日以豫食药监注〔2008101号文部署了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标准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截至20089月底,各市已完成了企业自查和组织检查工作。按照工作部署,省局定于200811月上旬对各市药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与考核,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督抽查的原则

(一)省局统一组织监督抽查,并将监督抽查的结果作为对市局药品注册工作2008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标准为中心,重点检查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了现行国家药品标准。

二、监督抽查的重点

这次监督抽查的重点是:

(一)中药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多组分生化制剂等高风险品种;

(二)近年来药品标准进行过修订的品种;

(三)2000年来国家局批准生产的新药和仿制药品;

(四)企业自查和市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品种;

(五)各市局药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08114日开始检查,1124日完成监督抽查工作。

四、检查分组

拟分5个检查组,每组3人。检查组由注册处工作人员带队,抽省、市药检所药品检验专家参加。

五、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此次检查,既是对我省药品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也是深入生产一线,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推动我省药品标准化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民承诺,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行动。核查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对标准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核准情况,及时记录。完成检查工作后,每组都要撰写工作总结,报省局药品注册处。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检查过程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疏于职守或者违法违纪的现象,将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各市局要积极配合省局检查组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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