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5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88号)文件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协〔2011〕120号),要求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于2011年年底前,按照“一户一档”
的要求对辖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部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但根据最近各市上报情况看,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工作进展不平衡,建档覆盖率不足70%,甚至个别省辖市至今尚未上报数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纪要》(〔2011〕2号),省政府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档案作为近期强力推进的重要工作、基础工作,要求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现就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工作重申如下: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尚未对辖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要抓紧时间尽快建立信用档案,已经建立信用档案的,应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及报备工作。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抽样检验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尽量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以便信用信息在具体监管工作中应用。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务必于12月20日12:00前将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情况(包括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基本内容、信用档案建立数量、覆盖率及信用信息应用管理等)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联 系 人:丁 飞
联系电话:0371-63293839
电子邮箱:shipinchu@163.com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食品 餐饮服务 信用 档案 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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