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定近期对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局直属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二)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 (四)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的情况; (五)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的情况; (六)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 (七)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 (八)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
(九)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二、时间安排
8月16日-8月31日。
三、监督检查形式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省局组织监督检查与省辖市局和局直属单位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省局组织6个监督检查组(监督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表),对省辖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监督检查的方式一是听取被检查党委(党组)的汇报;二是在一定范围对党委(党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三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四是查阅材料,包括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原始记录,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呈报任免等有关材料,以及调查处理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的材料。
四、监督检查情况的反馈
向被检查的党委(党组)反馈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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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监督检查人员 |
被检查单位党组(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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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李新章、郭永生 |
郑州市局、洛阳市局、三门峡市局、济源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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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孙超英、王 鸽 |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食品药品评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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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胡鲜红、时长征 |
安阳市局、鹤壁市局、新乡市局、焦作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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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杨清波、刘 戈 |
信阳市局、驻马店市局、漯河市局、周口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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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张汝平、王 锋 |
濮阳市局、开封市局、商丘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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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宋长兴、赵 琳 |
南阳市局、平顶山市局、许昌市局 |
主题词:人事教育 干部管理 检查 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7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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