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据中央电视台近日报道,北京市个别市场和经营企业销售来自河北石家庄等地的含有苏丹红的“红心鸭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7日公布,上海部分食品市场销售的多宝鱼(学名大菱鲆)药物残留超标严重,提醒消费者慎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已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这一事件,要求尽快开展禽蛋及水产品专项整治,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防止
不安全的“红心鸭蛋”及多宝鱼等禽蛋、水产品及其制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对我省禽类和水产养殖业造成影响。
苏丹红是脂溶性色素,经消化吸收后,溶解、分布在脂肪含量较高的蛋黄里,是一种具有潜在致癌性的红色工业合成染色剂,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人体长期大量摄入多宝鱼中被检出的硝基呋喃类等禁用渔药,存在致癌的可能性。同时,鱼体内大量的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抗生素药物残留,会使食用者产生耐药性,降低此类药物的临床疗效,对人体产生潜在危害。
为防止含有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的禽蛋、水产品及其制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省开展禽蛋及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重点品种
禽蛋类产品重点包括鸭蛋、鸡蛋、鹅蛋等及其制品;水产品重点包括多宝鱼、鳗鱼、三文鱼等及其制品。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重点环节包括鸭、鸡、鹅等禽类的养殖,饲料及兽药的生产经营,禽蛋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多宝鱼等水产品的养殖、流通、消费等环节。
(一)农业(水产)及畜牧部门负责禽蛋及水产品生产源头的整治。查处各类禽类及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等违禁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含有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的禽蛋、水产品及其制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养殖者科学使用兽药和渔药。
(二)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销售企业的整治。依法查处经营含有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等违禁兽药和渔药的禽类、水产品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质监部门负责加工环节的整治。依法查处含有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的禽蛋和水产品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依法查处餐饮业使用含有苏丹红的禽蛋及其制品、含有硝基呋喃类等水产品和暂养水产品中使用违禁渔药的违法行为,严防餐饮企业使用含有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等违禁兽药和渔药的禽蛋、水产品及其制品用于加工各类食物。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导,搞好有关信息收集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整治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中原的高度,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禽蛋和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要认真普查,全力追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对各类禽类和水产养殖、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发现含有苏丹红的禽蛋产品和渔药残留超标的水产品,要立即封存,依法立案查处,迅速查清来源、流向,全力追剿,及时召回、监督销毁。发现可疑禽蛋、水产品及其制品要及时抽样检验,并依据检测结果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查清源头,强化管理。各级农业(水产)、畜牧部门要加强饲料和禽蛋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迅速采取措施,开展禁用兽药及渔药的专项检查,从生产、销售和使用各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兽药及渔药使用的各项监管制度,防止含有违禁药物的饲料及渔药用于禽类及水产等的养殖。
(四)要搞好宣教,科学养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各种禽类和水产养殖、流通环节中科学使用兽药及渔药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国家禁用和限用的药物及其产品,宣传违法使用的危害,推荐高效无毒(低毒)的药物和产品;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养殖生产第一线,推广健康安全的养殖技术,引导科学、合理、规范用药;倡导健康安全消费禽蛋和水产品,保证我省禽类及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五)要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研究禽蛋、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食品安全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品种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使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患于未然。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整治情况,每周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一次整治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对已经确认含有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的食品,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预警,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反馈信息,对含有苏丹红和硝基呋喃类的食品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处理。各单位专项整治小结于2006年12月25日前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