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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公告
(2012年第1期)
2012-02-01 09:31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信阳市平桥区明港光华医用氧气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

特此公告


附表:河南省药品GMP延续信息公告2012第1号附表
 

 

 

                               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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